什么是广播组织权?

成都著作权登记_四川版权登记中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什么是广播组织权?

什么是广播组织权?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07 08:15:39

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具有哪些意义?

当一个公司发明了软件,理论是可以不用申请四川版权登记。但如果要避免他人盗用你的发明成果,那么登记著作权将是有效的保护措施。本文,小编就给大家讲下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及其意义。

一、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1、填写软著登记表:申请人需要填写软件著作权的基本信息2、提供部分分源程序(电子版):提供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3、提供电子版手册: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提供word版软件操作手册或软件设计说明书4、报送审查5、版权复审6、公告发证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意义1、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办理软件著作权可以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包括投融资、税收、出口政策等等。

2、有机会申请“双软认定”: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企业办理“双软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的必要前提。

3、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根据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都要求必须首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4、可作为科技成果的依据: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都可以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一项重要依据。

5、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有些企业破产后,著作权仍然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转让或者质押。

一、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本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版权局负责本省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具体承办部门是版权保护联合会。

三、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10╳13cm,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六、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七、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八、登记部门自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电视台播放电视节目,对电视台而言可以受到哪些著作权保护呢?下面由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表演者权的相关内容。广播组织权,是指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信号而传播节目的电台、电视台等组织对编排的广播节目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组织权属于著作权邻接权的范围。

1)广播组织权的客体是广播组织播放节目的信号,而不是广播电视节目。

2)广播组织为播放需要,对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录制品等进行选择和编排,广播组织对该编排享有专有权。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限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广播组织权包含哪些权利内容?广播组织权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权有权禁止未经许可转播其播放的广播、电视的行为。转播指的是一个广播组织同时播放另一个广播组织的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组织享有的转播权可以控制以有线和无线方式进行的转播,但是不能控制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转播,也不能控制饭店、超市等公共场所通过扩音器或者电视机接收信号,使在场的公众能够欣赏到广播电台、电视台正在播出的作品的行为。

2)广播电台、电视台还享有录制权和复制权有权禁止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行为。录制指的是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节目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上,复制指的是对已固定的节目的再次复制。

广播组织权的限制:

1)广播组织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广播组织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3)广播组织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哪些条款在版权转让合同中必须存在?

版权所有者将其版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享有。版权转让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有偿出让等。版权的有偿转让是版权交易的基本内容,在中国又称“卖版权”。版权转让可以是版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版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版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的转让。

版权转让合同条款

1、作品的名称。名称要求准确无误。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以及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等,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受让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上一篇:互联网版权保护包含哪些方面?

下一篇: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要求

版权所有: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