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版权登记能否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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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版权登记能否要求赔偿?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04 08:12:58

网络著作权除具有传统的著作权的特点外,还具有一些独特特征:

(一)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受到挑战。作品上网后,成为网络上的共有产品,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同时,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方法有很多共同点,传统的可以通过传统手段对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这就使的网络著作权的法律落后于现实。

(二)地域性方面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3]著作权多为自动产生,并非国家授权产生,所以有人认为著作权没有地域性。传统的著作权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别获得许可,传统的也没有域外效力。但是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这一规律。由于国际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应当在哪个领域内有效,因此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电子商务的拓展也使人们可以打破地域进行图书订购,利用版权的地域性对抗平行进口等做法受到挑战,著作权的地域性受到动摇。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三)专有性方面著作权的专有性是指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许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该项著作权。[5]由于著作权不排斥他人创作类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对于专利和商标而言,著作权的专有性相对弱,但是这不等于著作权没有专有性。作品上网即意味着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权的占有权能就几乎为零。作品上网以后,作品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使用者关心的是如何获得物美价廉的作品,他们获取的版权信息并不充分,对谁是版权人,作品的使用条件并不是很清楚,他们也不是很关心。真正的版权人却难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况,更不用说控制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数字化的拷贝不仅和原件一样完美,甚至经过特殊处理,比原件更好。这不仅为盗版产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更使版权人的经济权利无法实现。从这一方面讲,网络著作权没有了专有性。

(四)表现性方面传统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如书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报纸,但是随着网络超文本结构的出现,文字作品,科学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像集成电路一样被集中到一起,难分彼此,最终作品可能含概若干的作品类型,拿传统作品的分类来套用已经力不从心,如MTV、FLASH作品等。有学者建议增设立一种新的作品类型。不管结果如何,总的说网络著作权的表现形式颠覆了传统的区分著作权类型的意义。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版权登记的作用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有利于作品或软件的许可、转让,进而实现经济价值,促进企业收益与品牌知名度传播。

二、显示企业创新实力,增加无形资产,亦作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个必要条件。某些版权证书是企业进行评级、获得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个企业越来越大的过程,也是版权越来越多过程。用版权登记将企业的创新设计图、软件指令和语言还有文字,用简单的版权保护起来,已然成为企业长期运营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当中包括了计算机软件作品,除此之外计算机软件条例当中也对软件著作权做出了保护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的内容有什么?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的直接控制,在多数情况下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复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如在互联网上传输软件供他人下载使用。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1、转让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在自己完成了一个作品之后,一般就有这个作品的著作权,这个是自然而产生的,未进行版权登记能否要求赔偿?

这个登记就是自愿的,不是说不登记就不受保护了,对方侵权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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