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影视版权如何查询?

成都著作权登记_四川版权登记中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都区影视版权如何查询?

新都区影视版权如何查询?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30 08:55:03

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权利,符合著作权保护法规定的作品是受保护的,而著作权人可以申请著作权的登记,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公司申请成都版权登记有效期有多久?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有时候我们已经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后续因为业务原因或其它原因,著作权人的名称变更了,那么此时应该进行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项业务和其它业务一样,都有加急和不加急的区别,其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1.不加急约6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2.加急最快3个工作日完成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包含什么?成都版权登记后,如著作权人名称、软件名称及版本号等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变更申请,以确保软件享受版权保护。注意:如果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则需要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或者转让合同登记。

先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流程选择: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1.进行在线下单填写资料(在线填报登记资料和申请人信息)2.付款(在线付款给平台平台自动生成业务订单及缴费清单)3.平台审核(平台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通过率)4.官方审查(平台将申请材料递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通过平台网站或手机精准跟踪受理审查全流程)5.下发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核发证书,邮寄接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3.变更证明

成都版权登记能否加急?版权基础知识科普

版权登记时间在知识产权中算是快的了,但有些申请人还是会等不及。面对这种情况,版权登记能否加急呢?版权又有哪些基础知识需要了解?小编一一为大家梳理回答。

一、版权登记能否加急?可以!正常情况下,版权登记一般在提交之日起(满足审核要求)约30个工作日即可取得。但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想提前得到证书。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比如司法文书),审查速度确可以提前,申请人可以提前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一般而言版权登记时间大致为,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而加急办理登记手续的话,时间大致为2-26个工作日不等。

二、版权基础知识科普

1、谁能申请版权?(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2、版权的保护期是多久?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版权登记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著作权保护是否存在地域性?

每个国家对于著作权的规定都略有不同,那么著作权保护是否会因此存在地域性呢?如果存在的话,那么在我国的作品在其他国家就不能受到保护了吗?带着这些疑问,跟小编来阅读本文吧。

一、是否存在地域性?著作权的保护是具有地域性限制的。但为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限制呢?这是因为每个国家的法律不同,总是有一定的差别,在著作权上也不例外。以中美两国为例,我国《著作权法》从1990年开始实施,期间也无太大的改动,其中第20、21条分别规定了著作权的人身权、公民作品的财产权、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电影作品等的财产权保护期。而美国的《著作权法》可谓是一波三折,自1790年颁布第一部版权法案来,美国版权法不断修改并且每次的修改在版权大鳄地推动下版权保护期都被延长了。由此可见,不同国家之间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并非一致。

二、我国的作品,在其他国家便不受版权保护了吗?但事实并非如此,不同国家之间的版权保护可根据其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公约。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参与的《伯尔尼公约》,根据该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联盟任何一成员国公民的作者,或者在任何一成员国首次发表其作品的作者,其作品在其他成员国应受到保护,此种保护应与各国给予本国国民的作品的保护相同。

这样一来,我国国民在中国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同样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并根据该公约的“独立保护原则”,各国依据本国法律对外国作品予以保护,不受作品来源国版权保护的影响。即我国国民发表的作品即便是在中国失去了版权保护,在美国或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国家仍然受到版权法的保护。


 

上一篇:新都区音乐著作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下一篇:成华区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版权所有: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