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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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8 08:07:08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六大好处?

在我国著作权的作品实行的自愿登记的原则,它不同于商标和专利,作品无论是否做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都依法取得著作权。那么,今天成都版权登记就来给大家介绍下申请软件著作权有哪些好处?

1,软件的创作的作者通过创作思路和软件原始材料,这些材料可以说明该作品是作者自己独立完成的,申请软件著作权可以得到重点保护。

2,软件著作权登记实行自愿登记的原则,申请登记的费用较低,著作权登记是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地,自著作权成立的依据除了软件登记之外,还有许多可以保留的证据的方式。

3,文字全可以变更转让继承著作权自愿登记,不仅登记的是著作权场地,而且还包括权利变更、全体转让、权利继承等法律事实。

4,软件著作权登记权利人可以享有很多优惠政策,这些方面可以享受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优惠政策。

5,软件著作权登记维权经过自愿登记的作品,在维权的时候对方不能提供相反的证据是可以认定登记作品的著作权是有效的。

6,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申请高新企业,双软认证的必备条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条件之一就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申报高企或者双软以后,可以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资金扶持等等各项的优惠政策

对于这些名人大家的遗作,应当如何保护?以下以两类情形为例展开讨论。

情形一:原件受遗赠人要发表而继承人反对。例如,某知名作家在去世前将一部从未发表的小说手稿原件遗赠给他生前的一个朋友,当这个作家去世后,这个朋友欲发表手稿,此时作家的继承人有权阻止吗?

一种观点认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由此可见,对于遗作发表权的行使,受遗赠人和继承人有平等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笔者难以认同这种观点。这是因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所说的“受遗赠人”,是指遗作著作权的受遗赠人,而不是指遗作原件的“受遗赠人”。这一点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表述得很清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由此可见,获赠遗作原件,不代表同时获得了遗作的著作权,除非逝世作家生前明确提出还将遗作著作权一并赠送给该朋友。如果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很多名人字画原件因为各种法律上的原因,如交易、赠送而被他人合法持有,在名人去世后,这些作品原件的持有人如果要公开发表原件,仍需要取得名人继承人的同意,因为此种情况下作品的发表权仍归由其继承人行使。

情形二:继承人要发表而原件持有人拒绝配合。例如,某知名作家生前将一部未发表的小说原件出售给一位商人,商人将该原件秘藏,作家逝世后其继承人联系该商人要求发表、复制、发行该作品,但被该商人拒绝,此时如何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商人有权拒绝公开、提供其持有的小说原件。首先,继承人要求发表作品是在行使著作权,而商人拒绝继承人接触作品原件是在行使支配原件的物权。其次,从法理上,著作权并不优先于物权,因此在权利冲突时并不存在孰先孰后的次序问题,对于此种情形,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再次,小说原件的价值,与书画作品原件完全不同,书画作品的价值凝聚在原件之上,因此公开与否对于原件持有人的利益影响不大;而小说原件的价值在于其信息内容,因此一旦公开,原件的价值就会失去大半,对于一个计划在若干年后拍卖原件获得商业利益的商人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最后,由于商人对其原件有合法的处分权,因此,即使其焚毁原件,继承人在目前法律框架下也无计可施,这一点在数年前的《赤壁之战》壁画版权案中也得到了某种体现。对于上述观点,笔者同意其中部分内容。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去世作家未发表的小说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等本来应当归属于其继承人,但是这个例子诡异的地方在于继承人继承的著作权和该商人的原件所有权发生了冲突。

换言之,如果未经许可强行要求商人拿出秘藏的原件进行公开和复制,其实可能侵害了该商人对作品原件的物权以及对所有物自由支配的意志。而此种情形,著作权法上无论是合理使用还是法定许可,都没有规定此时商人负有必须交出原件的法律义务。对于此类问题,德国做了关于“接触权”的规定。德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果为制作复制物或改编著作,并且不损害占有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人可向占有其著作权原件或复制物的占有人要求让他接触原件或复制物,”但是,“占有人无义务将原作或者复制物送交给著作人。”可以看出,当作品原件为他人所占有时,作者如果符合接触权的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前述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目前尚无“接触权”的规定,但应当承认,德国“接触权”的立法毕竟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些启示。

如何申请著作权?

一、如何申请著作权著作权自我创造是自然拥有的,而著作权是未经申请而拥有的,但是如果你想证明它是你的著作权的话,你需要一些证据来证明作品是你创造的;如果你能通过著作权登记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用证书证明你拥有著作权的工作就简单多了。著作权的具体申请可登录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该网站负责中国软件著作权的受理和认证,并提供详细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和相关表格。为了省事,你也可以委托代理。

第二,在哪里处理著作权登记?

1.首先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注册并填写表格;

2.按要求准备代码规范和营业执照,并等待版权保护中心处理。

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在国内外申请著作权登记保护: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独家许可合同登记,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取消,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撤回,计算机软件取消或放弃。

2.作品著作权及合同登记:作品登记,对著作权人在国内外的各种作品(包括文字、口述、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杂技艺术、艺术、建筑、摄影、电影及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及其他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进行登记处理。);著作权合同备案(或专有权登记);音频和视频产品登记。重印外国期刊合同登记;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认证登记;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的联系认证;变更或补充、取消、撤回著作权和合同登记证书,补发或更换登记证书;著作权和合同登记文件查询。

3、著作权质押登记: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及其他作品著作权质押登记。如何保护著作权一、如何申请著作权著作权自我创造是自然拥有的,而著作权是未经申请而拥有的,但是如果你想证明它是你的著作权的话,你需要一些证据来证明作品是你创造的;如果你能通过著作权登记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用证书证明你拥有著作权的工作就简单多了。著作权的具体申请可登录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该网站负责中国软件著作权的受理和认证,并提供详细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和相关表格。为了省事,你也可以委托代理。第二,在哪里处理著作权登记1.首先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注册并填写表格;

2.按要求准备代码规范和营业执照,并等待版权保护中心处理。

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在国内外申请著作权登记保护。

不经许可,只要付酬就可使用的作品

在下列各种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只要按规定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

一、作品刊登后,依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刊登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依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依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只对上述三种情况使用作品范围作出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支付报酬作了规定,除此以外需使用作品,应当得到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使用人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两种,不论采用何种形式,都是著作权人转让自己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受许可人均应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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