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成都版权登记的行为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4 08:30:44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针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的判定条件有哪些呢?
侵犯成都版权登记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俗话就书籍是人类知识的粮食,阅读书籍对一个人的知识增长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书籍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的保护对创作人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创作出更好的作品,那么,版权法之图书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确定的,你知道吗?下面,跟随来看看答案吧。
版权法之图书的著作权归属,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公民个人创作的,一般由创作人所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有两种方式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一种方式是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二种方式是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下面由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第二种办理方式,也就是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相关流程,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办理流程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办理流程大致需要经过实名认证→登记申请表准备→材料递交→官方受理→补正通知→官方下证等六个步骤。
1)实名认证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并根据要求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软件著作权的所有业务。如果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已经进行过实名认证,则不需要重复进行实名认证。
2)登记申请表准备办理登记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办理,一种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我们平台提供简单实惠的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代办服务。如果是自己办理则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如果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则需要将软件名称、版本号、转让方、受让方等相关资料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出具登记申请表。
3)材料递交根据官方要求,将签名盖章的登记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转让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递交官方。
4)官方受理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或材料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官方下证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公告。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填写登记申请表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领取证书。如果是选择快递领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需要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所需文件包括: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原件、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查询结果。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1)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转让合同原件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转让权利范围、转让地域范围、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合同涉及已经办理过著作权登记或其它登记的,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著作权人公章。
4)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或组织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5)查询结果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查询结果。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哪些作品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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