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音乐作品版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2 08:13:18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也就是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版权许可使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版权人授权被许可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其作品。比如,授权翻译则应明确授权何种文字的翻译使用权。使用方式可以是一种,也可以是几种,但一定要明确约定。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一种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是指版权人将许可使用的版权授权给被许可人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既不能再将上述权利再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自己也不能使用。非专有使用权是指版权人将某一项或几项版权许可他人使用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还可以将同样的权利再许可第三人使用。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有很大的区别。版权法要求被许可人在与版权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许可使用的性质,旨在保障被许可人的正当利益。如果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许可使用权的性质,通常法律只能认为被许可人取得的是非专有使用权。
二、付酬标准和办法
根据《著作权法》第27条的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如果作品重印,仍按约定的比例和办法向作者付酬。付酬办法是支付报酬的具体方式,比如,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付人民币,还是付可兑换的某种国际硬通货。如果有具体要求,均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是指被许可的版权在地域上的效力。通常表现在作品的复制、发行范围、表演权或播放权以及翻译权的范围等。许可使用的期间,是指被许可使用的版权在时间上的效力,也就是作品使用的年限。这些内容,合同中都应当明确约定。我国版权法修改后,对此类合同的有效期未作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可以认为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应由版权人和被许可人协商约定,但有效期间最长不能超过版权人依法受到版权法保护的有效期。
侵犯著作权会受刑法处罚吗?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的纠纷,主要就是对他人著作权造成了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势必会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有所影响。而著作权人出于维权的考虑,必然就会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在追究责任的时候,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这就要看实际情况是如何的。若是直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也是可以的。解决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方法?
1、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之后,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之后达成和解协议。
2、也可以在第三人的协助之下,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侵犯著作权纠纷。
3、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有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若不愿意协商或者无法协商,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同时也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约定,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被侵权,按照这些标准来赔偿
日常生活中,抄袭、盗版等侵权行为已经屡见不鲜,相关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标准来向侵权人索赔。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最高院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营业利润作为赔偿数额。例如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发行,总共发行五千册,那么侵权赔偿额是书的单价乘发行数量5000册减去合理的费用印刷、发行及给发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权所得了。
3、法定赔偿最高院在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怎么办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如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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