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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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呢?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4 08:14:38

在信息爆炸和信息共享的时代,技术变得更加容易获得。因此当开发和床在了一个新技术时,应该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被盗用。那么,软件成都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小编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需要的资料。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

3、相关的证明文件。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三、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如果您要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成都著作权登记,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动画形象版权登记应按照美术作品分类进行登记办理,申请资料按照规定要求准备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作品样本。动画形象版权登记是按照样图上出现的图形数量为准,同一形象的系列人物也需要按照系列作品缴费。《哪吒之魔童降世系列三维动画电影角色》动画形象图,可以作为登记图参考。《哪吒之魔童降世系列三维动画电影角色》就是获奖美术作品之一,该动画形象超过1600人的团队打造,超过100个版本的修改,才诞生了该系列人物形象。这些角色在以往基础上进行了颠覆性创作,切合时下年轻人的审美,角色创作的成功,奠定了现象级动漫电影的基础。

影视动画形象的权属证明在著作权法意义上,影视作品中的动画形象,一方面是影视动画作品的构成要素;另一方面,在其具有独创性时,可以作为独立的美术作品对待。影视动画形象的双重属性对于其权属证明具有直接影响。

从动漫形象作为影视作品构成要素的角度,对其权属认定应结合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及署名信息。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制片者有权对外独立行使作品权利,但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作品的作者有权独立行使其所创作部分的著作权。

从影视动画形象作为独立美术作品的角度,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脱离影视作品对其著作权权属独立进行认定。当然,脱离影视作品的权属证据,仅依据成都著作权登记证书认定动画形象的著作权归属,仅是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的一种权利归属的推定,若对方提供相反证据,则应另当别论。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那么,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即上述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采取的主要是排除法来做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下几种,原则上都可以受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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