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四川版权登记的四种类型及适应哪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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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四川版权登记的四种类型及适应哪些作品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8 08:48:35

四川版权登记有不同的类型,每种类型都适应着不同的作品,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四川版权登记的四种类型及适应哪些作品。

1、作品著作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顾名思义就是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本身享有著作权权利的登记。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2、著作权合同备案

权利人就享有的著作权权利进行交易或许可他人使用时,就相关合同进行的登记,具体一般包括著作权转让合同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登记。

3、著作权质权登记

著作权质押合同只有登记后才能生效,所以如果以著作权出质的必须进行有关登记。其中出质的权利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

登记主要针对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录像制品;表演者对其表演;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等有关权利事项进行的登记。因为以上这些权利虽然不直接属于著作权,但它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的保护范畴,所以对该类权利登记,可以起到一样的作用与效果。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的注册和登录,然后在线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确认提交,之后进行在线打印。如果此时的你想要转让软件著作权而不知道方法的话,那么就来和一起来学习以下软著转让的方式和流程吧!

常见的转让软件著作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取得新证书转让。在这种转让方式中,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会对旧证书进行回收并在转让完成后发放新证书,而这种权利的取得方式为继受。二是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在这种转让方式下,需要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并进行登记备案,在转让协议的签订中,需要同时用到旧证书和转让证书。

由于第二种转让方式比较少见,在平时的软件著作权转让中,通常会使用第一种转让方式,下面对转让流程的介绍也是对第一种转让方式的介绍。

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1、办理流程一览填写申请表ーー提交申请文件ーー登记机关受理申请ーー复核ーー取得登记证书2、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的注册和登录,然后在线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确认提交,之后进行在线打印。3、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4、缴纳申请费用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对申请提交的相关文件,由登记机构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受理,期间会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或受理人发出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文件有缺陷的,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补充通知的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6、审查由相关机构审查后,会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会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该在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更正通知书的要求对申请文件有瑕疵的部分进行更正,并提交更正材料,逾期为更正或未提交的,将被视为撤回申请。7、获得登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在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

申请人或者代理人来自北京地区的,在查阅软件登记的公告后,可以在发布公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受理通知书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大厅内领取相应的软件登记证书。若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在外地,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会根据申请表中申请人所填的地址向申请人邮寄证书,因此,在申请表中所填写的联系地址一定要保证真实和准确。

摄影作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摄影作品有哪些创作形式?

一、摄影作品的法律特征

摄影作品的法律特征一:摄影作品可以通过翻拍、打印、冲洗等方式无限制地被客观再现、传播。因而,摄影作品具有可重复性。

摄影作品的法律特征二:摄影是一个传递信息的过程,人们通过照片来表达拍摄者对事物的理解、感悟和对事件的敏锐触角及灵活果断的反应。因而,摄影作品是人类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摄影作品的法律特征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必须是在创意、取景、造型、构图、暗房技术和图像中的任何部分富有独创性的作品。一张照片成为摄影作品的关键不在于其摄影对象、摄影目的、摄影方式等因素而在于照片的独创性。不具有独创性的照片只是照相机完成的机械性过程取得的结果,不受法律保护,而对摄影作品进行翻拍是复制行为,也不具有独创性,不能享有著作权。所以,摄影作品具有独创性。

摄影作品的法律特征四:摄影作品的影像是一种符码化的信号,通过其中的知性信息,使观看者受到触动、感染和震撼。因此,摄影作品具有可感知性。

二、摄影作品创作形式摄影作品的创作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不相同。一般而言,一幅摄影作品的产生有下列五种形式:1、自主创作;2、合作创作;3、委托创作;4、职务作品;5、法人作品。

1、自主创作的作品对于自主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也就是说对于摄影作品而言,如果是摄影师在其自主状态下拍摄的,只要该作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律又没有另外的规定,那么无论作品是否发表,摄影师对作品都拥有版权,这种权利就包括上面讲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自由摄影师外出采风拍摄的作品即属此类。

2、合作创作的作品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两人

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与软件产品转让有什么区别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软件产品转让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完全不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条件成就时,代替转让人成为新的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自行或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软件的权利。而软件产品转让合同的受让方,仅在取得软件产品后,享有使用该软件的权利,而不得复制、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该软件。

三、软件著作权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1、软件的名称。软件名称是确定转让合同标的的基本依据,因此必须在合同中订立。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等著作权人的原始权利。地域范围是指受让人享有权利的地域范围,一般是指中国还是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如果仅仅是中国的某一省区,则不认为是权利的转让,而是许可使用。

3、转让价金。价金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转让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转让价金可以一次总付,也可以分期付款。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任何合同中的必备条款之一。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权利种类是指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等著作权人的原始权利前五项是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条款,对于合同解释、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法院等问题,往往也需要著作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予以明确。尤其是对于涉外著作权转让合同,管辖法院条款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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