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版权登记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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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版权登记怎么办理?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22 08:44:16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么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四川版权登记怎么办理?

1、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3、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不能忽视的著作权保护

版权,又称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限制,发表权一经行使即穷竭,如果在作者死后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另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护期都是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创作完成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版权保护的意义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三百多年前源于西方,促进知识的积累与已交流,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个人为社会进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著作权保护不仅仅能够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版权产业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著作权调整的范围很广,涉及到调整作者、国家、集体之间的利益问题平衡创作者和使用者的关系,即要充分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又必须给作者以限制,满足公众的需要。可以说,著作权(版权)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动每一个角落,但是包括许多人,乃至作者和法官、律师对著作权法存在误解,更多的老百姓缺乏著作权法律常识和版权意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就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侵犯隐私罪立案标准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提及隐私权字眼的明文条款。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害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著作权”与作品邻接权有什么区别?

1.著作权及邻接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中享有的专有权。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作品传播过程中所取得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广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在中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表演者、录像制品制作者、录音制品制作者、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权利。

二、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

1.著作权与邻近右侧的连接:从概念上可以看出,邻接权是从著作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没有它就没有邻接权。相反,没有邻接权,著作权的传播和发展将受到限制。可以看出,二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发展的。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邻接权的产生完善和发展了著作权。著作权人们可以将自己的作品许可给他人,并通过创造性劳动创造邻接权。行使邻接权时,邻接权人需要2人以上的许可。

2.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著作权的主体不同于邻接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是创造性作品的作者。作者包括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继承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作者、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合作作品、著作权专业作品和著作权委托作品。邻接权的主体是传播作品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和出版商。

(2)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与邻接权不同: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者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创作的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表演、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书刊版面设计和图书独家出版。

(3)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权利义务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包括精神权利,如出版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电影制作权、改编权、翻译权、编辑权等。邻接权还包括著作权等精神权利和复制权、分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经济权利,但其经济权利并不像著作权那样广泛。

(4)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法律保护强度不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相对直接,保护强度相对较强。然而,邻接权的行使总是受到它所传播的作品的著作权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必须获得许可并支付著作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作品的原著作权人。总之,著作权和邻接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狭义著作权和狭义著作权的邻接权共同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广义著作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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